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有哪些主要内容 第四章 城市规划编制内容 第一节 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十八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可以对城市远景发展的空间布局提出设想。。
城市总体规划中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哪些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条 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先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研究确定总体规划中的重大问题,作为编制。
城市规划有哪些层次,并写出规划的编制体系? (1)城市总体规划;(一)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分析区域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确定资源开发、产业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目标;预测区域城镇化水平,调整现有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发展的城镇;原则确定区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设施的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的建议;(二)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三)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四)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五)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六)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七)确定城市园林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