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进口一批应税消费品,进口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36000元,其适用的消费税 1、关税:36000*50%180002、消费税:36000+18000)/(1-10%)*10%60003、增值税:36000+18000+6000)*17%略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9月从国外进口一批材料,货价80万元,买方支付购货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前运费及保险费5万元;从国外进口一台设备,货价10万。
消费税的计算 1.进口原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抵扣,领用60%,可以抵扣金额36*60%21.60万元;2.组成成套化妆品销售从高适用税率,因此,该成套化妆品应纳消费税为:48*30%14.4万元;3.化妆品赠送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因没有同类货物销售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征收,此部分化妆品应纳消费税:1.4*(1+5%)/(1-30%)*30%0.63万元;4.销售其他化妆品应纳消费税为200/1.17*30%51.28万元;5.该企业国内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14.4+0.63+51.28-21.60=44.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