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采取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提取坏账准备,坏账提取比例为应收账款的15% 2009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000+400-600-180=1620万元2009年年末坏账准备应有余额=1620×15%243万元2009年期末坏账准备实有余额=300-180+350=470万元甲公司年末应反冲坏账。
新所得税法,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坏账准备,按多少比例可以税前扣除啊? 共3 关注 考虑到企业按照会计核算的谨慎原则。一般都计提各项准备金,二在计算应税所得时,遵循的是据实原则,因此原则上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都不应允许其在税前。
一般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百分比是多少? 允许税前扣除的比例和企业自行计提的坏账准备金的概念是不一样的。内资企业根据国税发[2003]4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与会计制度相符,均包含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比例仍为0.5%。而对于外资企业则规定:从事信贷、租赁行业的企业及从事贷款担保业务的外资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报批后按年末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余额的3%计提坏账准备(但以各种财产作抵押的贷款,不计提坏账准备金)。对其他企业一般情况下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果超过了税务的计提要求,则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日前,要进行所得税调整。否则,在年检时,有可能会被事务所审计人员要求调整,或者被税务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