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公司,第一次环评后建设项目还在安装期间做了第二次技改环评,可以合并验收吗?有验收依据吗? 这个问2113题需要分情况做处理:5261首先,科普一个专业名词“重大变动”,当建设项目的地4102点、1653生产工艺、规模、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环评行业就叫重大变动。重大变动的界定: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已经发布了九个行业重大变动标准,其他的行业也在陆续发布中。1、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必须按照环评制度(环评法第二十四条)要求重新报审《环评(变动)》报告。意思就是项目停止建设,重新做环评,待环评重新取得批复后再行按新的环评要求进行建设。2、未达到重大变动的项目,可以采用“以验代评”的形式,将变动的部分内容及其环境影响列入环保验收报告中。这种情形可不用再做环评,直接“合并验收”。但是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变动情况报相关环保部门备案。结尾:一般把扩大产能超过30%的项目列为重大变动项目。具体的界定建议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企业项目建设环评手续办理和危废处置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试读结束,如需阅读或下载,请点击购买>;原发布者:赵军1、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环评类别如何确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8年4月28日修正)第五条规定,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分类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范围内的项目类别如何判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8年4月28日修正)第六条规定,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应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3、什么样的建设项目变动属于重大变动?2015年6月4日,原环境保护部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规定了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截至2019年7月,原环境保护部共发布了水电、水利、火电。
如何认定《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重大变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已经发布了九个行业重大变动标准,其他的项目建议咨询环保局或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