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 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企业与职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后,就构成了双方的劳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copy律关系内容(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客体三要素构成。在中国,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1)公民(自然人)。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这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各种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二是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是各政党和社会团体。(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zd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判断是否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就看是否在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中该主体是否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或者在其中是否有任何利益参与5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1,可以分为国家主体2113、社会中间层5261主体、市场主体41022,经济法主体必须具备1653一定的主体资格:(1),主体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或能力。(2)只有具有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3,概念:(1)、经济法主体能够以自己名义独立地参加经济法律关系。(2)、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担当者。(3)、经济法主体能够独立地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什么是法律主体和法律主体资格? 法律主体是指活2113跃在法律之5261中,享有权利、负4102有义务和承1653担责任的人回。此处所说的“人”主答要是指自然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将法人等“人合组织”类推为法律主体。至于法律主体是否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就应当承担义务或者责任,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普遍的认识是,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但也有学者认为,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或者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人,也应当是法律上的主体。从人生存于法律之中而言,的确找不到一个仅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人;但是,从特定的权利角度而言,享有权利是否就一定伴随着某种特定的义务和责任,这倒也未必。例如个人享有隐私权,这种“自我封闭式”的权利就不一定非得对应某种特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