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78死的响水特大爆炸事故案件一审宣判,该事故中存在哪些问题? 2019年发生的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一经发生就受到了各界的关注,原因还是在于其造成的影响太过恶劣,不仅是因为其造成后果严重,也是因为该事故牵涉的人群太过众多,以及为了利益不顾人民生命安全的恶劣行径。目前该事故的一审结果是已经出来了,天嘉宜公司以及其主要负责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倪家巷集团也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这起事故中还是反映出很多问题的。一、321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位于江苏盐城响水县的天嘉宜公司因为其存放的硝化废料持续遇热造成自燃,随后发生爆炸,这场爆炸波及周围二十公里的其他地域。这起爆炸的发生造成了78人死亡,76人重伤,还有数以百计的人员入院治疗,同时还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可见其影响之大。二、一审判决结果已出对于这起事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天嘉宜公司以及倪家巷集团的不法行为造成的,因此此次一审判决判处天嘉宜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获刑20年,并且处罚金155万元,倪家巷集团处罚金2000万元,其有关负责人也是获得不得程度的获刑。其他有关单位以及人员也是获得了应有的惩处。三、该事故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还是因为两家公司的不法行为造成的,明知有关设备的质量检测不合格还投入使用,这是对生命的。
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宣判,该案件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对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其中原天嘉宜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55万元
响水化工企业爆炸是必然事件还是偶然事件?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管理上的缺陷,事故发生就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