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3条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情节较 第七十三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试读结束,如需阅读或下载,请点击购买>;原发布者:彦敏网络工作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有感4篇【篇一】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中国政府网上全文发布。这次新出台的《办法》共10章42条,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总体要求、适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433626563用范围、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和工作机制、任前事项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问题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新出台的《办法》是对十六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在干部任用上出现的主要问题、经验教训进行了认真的梳理而形成的党内法规。新出台的《办法》为我们国家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坚定有力的制度化武器。中央为选人用人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安装了“安全阀”,给那些靠选人用人谋取不当利益的官员头上“利剑”高悬。“警示牌”高挂。在贯彻落实《办法》工作中,本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一、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倍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约束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力。
怎样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2002年颁布以来,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