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的第三章 第十六条 文物、博物馆单位按本规程规定组织实施以下形式的消防安全自查:(一)防火巡查:由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工作进行每日巡查;(二)定期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实施定期检查,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三)随机抽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对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和安全重点岗位实施随机抽查,检验各项防火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四)重要节日或重大活动前检查:国家法定节假日前,文物、博物馆单位举办重大活动前,气候干旱的火灾易发期、多发期,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重点检查。第十七条 文物行政部门按本规程规定组织实施以下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一)定期检查:对本辖区的文物、博物馆单位组织定期检查,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二)重点抽查:对本辖区内文物、博物馆单位实施不定期抽查;(三)专项督察:对辖区内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或者文物火灾隐患突出的地区,集中实施消防安全专项督察。第十八条 文物消防安全检查采取以下方式:(一)现场排查:对文物、博物馆单位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查找可能引发。
去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勇成网络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总结篇一:20XX安全保卫部工作总结 安全保卫部20XX年工e68a84e8a2ad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433646432作总结 20XX年,安全保卫部在馆领导的重视和关怀下及各部室的积极配合下,按照年初与博物馆领导签订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抓好博物馆的安全保卫工作,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确保了馆藏文物和田野文物安全,完成了全年的安全目标任务。实现了第十六个馆藏文物及田野文物安全年,现将全年的安全工作汇报如下:一、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汉阳陵景区的安全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为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利于管理,我们将工作范围片区,分解到人,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今年共签订安全责任书108份,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工作中我们团结一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分工不分家,努力完成了上半年的安全目标任务。二、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积极排查安全隐患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文物督发[20XX]2号《关于加强文物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省文物局[20XX]65号《关于在全省文物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预防文物安全事故,确保我馆。
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的第一章 第一条 为预防和减少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危害,规范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从严管理、防患未然”的原则。第三条 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对下级文物行政部门实施消防安全督察、文物行政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文物、博物馆单位实施消防安全自查,适用本规程。第四条 文物消防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一)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和经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布的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二)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等文物收藏单位;(三)文物库房、文物修复室、文物科技保护室等文物保管和科技保护场所;(四)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工地;(五)其他文物、博物馆单位。第五条 实施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要落实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切实增强检查与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文物抢救能力。第六条 各文物、博物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和实施消防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