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领结婚证遭民政局拒绝,凭啥不让结? 女方患有智力障碍,女2113方没有表达自愿5261结婚的意愿。经过亲戚4102介绍,家住陕西安康汉滨区五里镇的张天与女朋友1653小蕊相处1年后决定结婚,办过订婚仪式后,他们来到汉滨区水井湾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时却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张天1岁半时因为发高烧没有及时得到医治,导致成为三级残疾,大脑有轻微障碍,小蕊也因为3岁时高烧落下三级残疾,如今俩人都27岁,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却无法领取结婚证。残疾人也有婚姻自由,两个同样身体不全的残疾人,能够走到一块儿,属于幸事,亲朋好友心意圆满,群众喜闻乐见。然而听了相关工作人员的解释我们才明白工作人员的良苦用心。然当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称:“这俩人都有智力残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女方无法表明结婚意愿,婚姻登记条例明文规定无法登记,不管残疾是先天还是后天造成,女方没有表达其自愿结婚意愿,这根据婚姻法和民政厅的文件都无法为其办理结婚证。民政部门没有工作上的疏忽,也没有刻意刁难的成分。相反,民政部门工作做得非常细致,面对残疾人,依旧需要确认女方的真实意愿,才能继续下面的流程。之所以拒绝为其登记,是因为女方无法明确表达结婚意愿。换句话说,女方可能连结婚意味着什么都不。
已怀孕4个月的残疾人无法领取结婚证,其孩子如何上户口? 男子2113张某系三级精神残疾,女子李某某为言语5261和智力多重残疾。4102如今俩人都165327岁,经过亲戚介绍相处1年后决定结婚,办过订婚仪式后,7月29日,他们来到汉滨区水井湾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时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而且女方目前已经怀孕四个月,如果不领证,后面孩子出生是没办法办理出生证明和上户口的。不仅如此,经过各方面沟通两人没办法办理结婚证还另有隐情,因为女孩子不能准确地表达出意向,所以没办法领取结婚证!根据男方的父亲你说这俩孩子虽然都有残疾,但是生活自理能力完全没问题,女孩做饭、炒菜、擀面都做得很好,虽然有点内向,但是相处起来问题不大,而且残疾也是后天导致,婚前体检也已经做过,符合结婚条件。现在女孩都怀孕4个多月了,民政局不给发结婚证,以后孩子是没办法上户口的。民政局工作人员称男孩和女孩都有智力残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女方无法表明结婚意愿。之前民政局的走访中,工作人员多次询问,女孩子也没说一句话,无肢体示意性动作,无法证实其是否愿意结婚。并不是因为残疾人才拒绝登记,而是关注女方是否有结婚意向。民政部门拒绝登记,是一种好意,不必过分解读,亦不能强加舆论压力。相反,我们应该理解其中的。
陕西残疾女孩怀孕4个月,领结婚证却被拒,事情真相是什么?这两人均为三级智力障碍残疾,而且,他们均不能表示自己有结婚意愿。他们可能连结婚是什么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