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及当时的社会影响? 《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永徽律》凡十二篇五百条(一作五百零二条)。其篇名及主要内容为:①《名例》,阐明唐律基本精神与立法意图、原则,。
唐律疏议的典型立法技术的表现 第一,律典体例的科学化。唐律疏议,定为12篇,500余条,这是有史以来最为简洁的体例。其12篇的排列顺序,体现了总则统帅分则、实体统率程序、巩固皇权、从严治吏由于其他治理需要的立法理论。第二,多种法律形式的完美结合。其法律形式有律、令、格、式、六典、编礼、例、敕等许多种,它们有着相互完善相互协调配合的关系。内容最广泛的是令,它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格、式、敕是对国家各类特别事务的特别处置制度,例、礼将生活中的习惯法加以整理,补充令、格、式的不足,最后以律作为所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制裁之法。第三,在技术性法律原则上有显著成就。其集此前中国法制进化史所开创的全部技术性法律原则之大成,确定了累犯加重、自首减刑、区分故意过失、从旧兼从轻、数罪并罚、有限罪刑法定、类推适用刑法等一系列原则。
阐述《唐律疏议》中法律思想以及对后世的影响,并思考其现实借鉴意义。 一、德礼为本,政教为印唐代,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335323362统治阶级在认识上把礼义道德的作用和法律的作用,在儒家思想原则上统一起来,大大丰富了儒家礼法结合的思想,形成了完整的礼主刑辅、礼法结合的思想体系。礼法结合在《唐律疏议》中已达到十分完备的程度,这标志着中国古代礼治的法律化已接近完成。二、封建纲常的法律化(一)“君为臣纲”及其在唐律中的反映李唐王朝在法律上作了严格规定,凡属违反“君为臣纲”危害皇帝的犯罪,均属罪大恶极,这些犯罪主要有谋反、谋大逆,危害皇帝安全,大不敬等三类。(二)“父为子纲”及其在法律上的反映唐律“一准于礼”,“父为子”在法律上反映得最全面、最具体。凡属违犯“善事父母”者,均构成不孝罪。(三)“夫为妻纲”及其在法律上的反映“夫为妻纲”也是唐代立法的根本原则之一,唐律中有不少规定。这些法律规定都极力维护夫权,歧视和压迫妇女。三、维护等级特权的立法思想唐律始终贯穿着以礼为主、礼法结合的精神。唐律维护等级特权的内容很多,这里只着重谈谈贵族、官吏有罪无刑以及良贱异法的问题。(一)贵族、官吏有罪无刑唐律依照人们的社会身份、地位、职业等分成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