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南京市浦口检察院组织召开“相对不起诉联合训诫会”,对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南京贵拓贸易公司等10户下游受票企业开展“相对不起诉联合训诫”。
会上,来自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的税务干部就企业关心的不予起诉后的税务行政处理问题,现场进行了政策宣讲。会后,浦口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天渊向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副局长程松敏移交了行政处罚建议书。这是南京市检察部门和税务部门落实中央“六保”“六稳”政策,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惩前毖后、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也为今后税收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王大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