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临时人员把采购的材料拉到别的工地,供货商让我单位付款,并已判决怎么办 拿着判决单去拉货
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由其供货商直接交付给消费者,销售者能否免除其产品质量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33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根据这一规定,销售者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内部的质量管理制度,以及。
,给供应商处理他们的 可委托<;ahref=\"https://china.findlaw.cn/info/lvshi/lsds/\"target=\"_blank\">;律师代书,或以所名义发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