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届满合同终止还是解除 在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涉及承租人的添附物及其补偿时,应坚持下列原则:1、当事人约定原则。适用于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对租用房屋进行装修或增设,双方。
不定期租赁的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还 原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租赁状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问届满,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也没有提出异议,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