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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综合年度所得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开始选择的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在年中可以更改吗?前几个月的如何扣除?

2021-04-04知识5

最近单位里在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事,到底是什么意思?求明白人解释一下。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第十二条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第十三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第十四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根据上述规定,因为你父母不到60岁,不符合办法规定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而你的子女尚未出生,也不存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问题。仅仅只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按照上述规定,你老婆平均月收入5100,超过了5000元,应交纳个人所得税:(5100-5000)×3%3元,而你自己本人收入不足5000元,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现行政策,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1000元,因为你未超过5000元,。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通过扣缴义务人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怎么选择? 个人所得税专项2113附加扣除申报方式有两种:一种由5261扣缴单位按月申4102报、另一种须等到年终1653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如果您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单位可以使用扣缴端软件,获取您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税款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在这种方式下,您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如果您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扩展资料: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一)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参考资料来源:-个税申报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通过扣缴义务人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怎么选择?这个选项应该怎么选择! 应选第一项,(就是让单位代办缴税事宜)如果选第二项的话,免税就不是当年进行,不适合一般人做法 这么简单的问题,让我查了好久,请支持我的回答吧,简单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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