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水务局的内设部门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制订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全市水利发展目标考核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档案、信访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及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主管本行业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体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基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其设计的审查、转报工作。负责在全市水利水电系统贯彻实施行政、税收、价格、信贷政策;承办研究拟订全市水利投资计划;承担全市水利水电建设资金的使用监督与管理;负责全市水费、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等费用的收交与使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水利系统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的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的行政、事业经费的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市水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水利基本建设的法规、政策及质量标准;对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实施管理;根据分工的有关规定组织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指导重点及跨县(市、区)。
宣城舟基金色家园的水没办法正常使用找谁处理 物业说他们不管找水务公司 谁收费,谁负责。(物业管理条例有明文规定)
宣城市水务局的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市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水法律、法规的实施并监督检查。(二)、拟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与有关部门配合研究拟定全市水务投资计划;根据职能分工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市水务规划、水工程(含水电站)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市国民经济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资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告。(四)、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五)、按照国家和省、市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道水域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对污染超标严重河段的各种污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六)、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及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