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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钢股份收购案例 并非投资者期望中的要约收购

2021-04-04知识3

如何把南钢联合要约收购南钢股份案讲生? 日前,沪深股市爆出首例要约收购案:南钢联合有限公司拟要约收购南钢股份。2003年4月9日,上市公司南钢股份(600282)的一则公告让沪深股市有史以来首例要约收购浮出水面,。

协议收购与要约收购的区别?? 其中关于“股份限制不同”做何解释?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协议收购是一种收购方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的收购。收购上市公司,有两种方式: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是指投资者在证券交易场所之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主要是持股比例较高的大股东)就股票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私下协商(相对公开市场而言,而非黑市交易),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期达到对目标公司的控股或兼并目的。协议收购采取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协议收购的双方可以临时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银行。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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