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有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质疑该如何处理?刚来到政府采购科,但我做好采购文件后发出去公示期间,有时会受到部分质疑(对技术参数)方面的,我只知道要让采购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件排除潜在投标人违反公平原则吗 不合理的条件有明2113有暗,就看对5261招标投标法4102和实施细则的理解了,还有做1653招标投回标工作的经验来判定,法律法规答还是有漏洞的,不发现又怎么知道?做了好几年招标投标的人都还在坚持研究相关法律。按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勘察现场是投标人可以自愿去吗?还是必须去? 1、招标过程中勘察现场不少其中的一个必须程序,一般情况下可以不去;2、勘察现场的目的是为了澄清大家的疑问,方便大家更准确的报价。以上回答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