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围绕工程建设等领域,集中清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鼓励地区间职称互认。
《意见》提出了六方面的政策措施: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
(一)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选址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项目落地。
(二)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
(三)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抓紧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积极推进各类相关规划数据衔接或整合,推动尽快消除规划冲突和“矛盾图斑”。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避免重复测绘。
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
(四)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围绕工程建设、教育等领域,集中清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列出台账并逐项明确解决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
(五)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2020年底前将保留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全部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六)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支持地方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在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前提下,对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适当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频次。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
(七)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企业提前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即办理货物查验、放行手续。
(八)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快“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实现港口、船代、理货等收费标准线上公开、在线查询。
(九)进一步减少外资外贸企业投资经营限制。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十)优化部分行业从业条件。加快推动劳动者入职体检结果互认,减轻求职者负担。
(十一)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2021年6月底前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鼓励地区间职称互认。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通过用工余缺调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统一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简化失业保险申领程序。
(十二)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加快评估已出台的新业态准入和监管政策,坚决清理各类不合理管理措施。
(十三)增加新业态应用场景等供给。围绕城市治理、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鼓励地方通过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等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更多应用场景。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四)推进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
(十五)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
(十六)进一步提高商标注册效率。提高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数据更新频率,提升系统智能检索功能,推动实现商标图形在线自动比对。
(十七)优化动产担保融资服务。鼓励引导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担保融资。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十八)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
(十九)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营商环境诉求受理和分级办理“一张网”,更多采取“企业点菜”方式推进“放管服”改革。
(二十)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各地要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实行政策兑现“落实到人”。鼓励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