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清缴整治宣扬自杀的少儿出版物和有害信息的通知》及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项检察活动的部署要求,隆德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多方协调沟通,整合多部门行政执法力量,7月16日联合县委宣传部、公安局、文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局,深入到隆德一小、三小、联财中学等8所学校周边的25家书店、商店、网吧及住宿宾馆等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
检查活动重点围绕书店书籍是否含有宣扬自杀、教唆犯罪、渲染血腥暴力及涉黄涉宗教等有害信息,校园周边商店是否存在“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及向未成年人兜售香烟和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标志情况,网吧、KTV是否向未成年人开放及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情况,宾馆有关未成年人登记住宿情况等。通过检查,发现涉黄涉暴书籍、“五毛食品”等问题存在于个别书店和店铺,对于不合规定的书店和店铺,检查组当即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针对存在的长期和普遍性问题,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形成现场勘验笔录,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予以收集。
下一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将对收集的线索综合评估,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等方式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大排查,做到彻查彻改,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力度,同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检查及整改落实回头看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面有力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