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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矛盾与形式逻辑中的矛盾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各是什么?

2021-03-24知识8

矛盾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原理 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65656537两个根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称作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称作同一性。要深刻理解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就必须弄清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含义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区别的。从两者在矛盾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来看,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同一性和事物的稳定性相联系,斗争性同事物的变动性相联系。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主要是指它的有条件性。任何矛盾的统一体,以及贯穿其中的同一性的存在,受着特定条件的限制,只有当某种特定条件具备时,矛盾双方才具有同一性,才能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这种特定条件消失时,矛盾双方就失去同一性,即不能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故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矛盾的同一性体现着事物的稳定性、常住性,而事物的稳定性、常住性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可变的,因而是相对的,故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矛盾斗争的绝对性,主要是指它的无条件性。无条件性是指矛盾斗争既存在于具体条件之中,受特定条件所限制,同时又能打破这些条件的限制,创造出事物发展所需要的新条件。矛盾的斗争性体现着事物的变动。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到底都有哪些? 辩证法是物质的存在的普遍规律的意识概念综合,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就是物质运动的一般规律.包括联系,矛盾,发展的量变与质变交替的矛盾规律.辩证法的最基本范畴是矛盾,特殊的辩证法是作为意识形态的物质与物质总体的矛盾—实践.

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中矛盾如何理解? 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中矛盾如下理解:①在唯物辩证法中,矛盾即对立统一。指事物内部的对立面 的诸因素之间的互相联系、互相排斥的关系。这种矛盾又称为“辩 证矛盾”,以区别。

为什么唯物辩证法不谈逻辑,不谈因果率,只谈矛盾(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的规律? 唯物辩证法,就是发展了人类思维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就是思维的辩证逻辑形式。过去老的西方逻辑叫做形式逻辑丶或机械逻辑、还有诡辩逻辑。这些逻辑思维方式、方法,巳经逐渐被历史发展和社会实践所淘汰。但是,还有很多人、在科学、理论上痴迷扵形式逻辑的影响,有的人对唯物辩证法还有一定的歪曲和恶意,但都不足为怪的现象,总是会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的。尤其是马克思列宁毛泽东,从社会实践中全靣研究、创建、阐述、应用,而被人类一百多年的历史发展的事实证明其理论的正确性。证明其理论,正是人类客观存在的社会科学规律和自然科学规律的总结。而且,唯物辩证法的正确性、特别表现在他的具体性、客观性和随事物条件变化发展而变化的发展性上靣,永远不会停畄地向前运转,书写着人类发展的历史。当代,唯物辩证法,日益成为人类思想、观点、方法的伟大的里程碑,被更多的人民所认识和掌握。形成伟大的宏流,推动人类社会科学丶自然科学向更高的层次发展,推动着人类世界的伟大进步!让我们大家都参与吧!人民性的、群众性的,正是他发展的核心,这是人类最快乐最高尚的事业啊!

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是否任何两个事物都能构成矛盾?

为什么唯物辩证法不谈逻辑,不谈因果率,只谈矛盾(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的规律? 题主对唯物辩证法太不了解了,辩证本身就是逻辑,而且是客观的内在逻辑(辩证逻辑是物质运动的内在逻辑,与形式逻辑不要混淆)。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及其下的各种关系中,无不蕴含着因果关系,比如质量互变规律中,量变超过了度就成为质变,这里“量变超过了度”是“质变”的原因;不仅如此,唯物辩证法中还专门有一对“内因与外因的关系”中,把原因与结果的关系分析的淋漓尽致。(我总觉得题主提出这样的问题是故意的)

唯物辩证法的矛盾与形式逻辑中的矛盾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各是什么?

#唯物辩证法的矛盾与形式逻辑中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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