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历史上“南昌教案”的具体内容 近期,历史区出现了一些关于发生在清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初三(1906年2月20日)的南昌教案的转贴文章。然,文章对此事的情节论述多有模糊不清之处。兹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存若干原始文献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档案加以论述补证。一、关于知县江召棠在教堂受伤的情况:根据时任江西巡抚胡廷干就此事致外务部电文说:神甫王安之与江召棠之间发生冲突的地点是在密室之中,此外再无第三人在场。事后江召棠受伤是实,但争执起因以及谁先动手(这个很重要),唯有江召棠本人自己书写的情节和他与王安之之间笔谈的若干记录。据江召棠言,冲突的起因源自王安之不满于江对之前的棠浦和荏港两处教案的处置,因而逼迫改判所致。因为语言不通,双方是以笔谈的方式来交流的,但这些记录只是几张小小的纸片,没有联贯的记录,且只有江的单方面文字,而无王安之本人的。其中有江亲手所书“要本县死不难,但恐反悔”一语,或有贴近之处。江又自述说:王安之给了他小刀和剪子做为自杀的工具,江用小刀自刎。因此,事后验伤所得颈部伤痕,实为江本人所为。但是,据验伤的仵作提供的结论是:这个伤口并不致命,只是出了很多血。江本人说,他在疼痛与恐惧之中,又感觉有人用剪刀刺了他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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