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中院召开司法责任制暨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司法改革领导小组2020年第二次会议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全市法院2020年司法改革工作要点。西安中院研究室、人事处、审管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全市13个区县法院分管司法责任制及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副院长、司改工作牵头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西安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高伟主持。
会议下发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4号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7号文件)、中政委《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检察官遴选标准和程序的通知》(中政委〔2017〕9号文件)以及陕西高院《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自查重点指标对照表》,印发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落实方案》。
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涛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司法责任制暨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作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二是要坚持边查边改。三是工作要认真踏实,做好留痕工作,反映内容客观真实,不得瞒报、虚报。四是各区县法院应按照会上下发的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总结。五是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的厅字〔2020〕7号文件,及时布置,抓紧落实。六是进一步完善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协调联络机制,充分发挥机制作用,齐心合力、共同抓好司改工作。强化改革担当,增强改革成效,确保将各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西安中院人事处李树宏副处长、审管办田坤主任围绕陕西高院《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自查重点指标对照表》列明的52项重点自查指标内容逐项进行了解读和说明,并对区县法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