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下午15点,在平坝区黎阳路,男子谢某某把车停在城市道路上,已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妨碍其它车辆的违法行为。此时,平坝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民警,正在给违停车辆张贴告知单。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
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
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处150元罚款,
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
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指定的地点停放。
7月22日上午10时许,平坝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报警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辱骂交警。
原来是男子因自己违反交通法规被处罚,心怀不满,为泄愤怒,在朋友圈发图文辱骂执勤民警。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向平坝区公安局鼓楼派出所报警。
7月22日下午,鼓楼派出所将违法行为人谢某铁(男,36岁,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人)传唤至出所接受询问。根据当事人供述,证人证言和书证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鼓楼派出所决定对谢某行政拘留三日。
平坝交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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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无理取闹、言语辱骂、恶意阻扰甚至以暴力方式阻碍警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法治安顺
编 辑:梁爽 田祺琪
审 核:刘朝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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