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龙虎山道教
张天师的传家法宝很多,主要有印、剑、符箓秘本、妙诀、雷法等。符箓秘本、妙诀、雷法均系上代传下代,秘密传授,世人不得而知,所知者仅仅是一般的符箓标本。天师秘箓印剑、法器等,现分述如下:
一、天师印玺:据《龙虎山志》《留侯天师世家宗谱》记载:天师印玺有两种:(一)皇帝赐印。如.1.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赐四十三代天师张宇初“正一元坛印”;2.明成化三年(1467年),赐四十六代天师张元吉玉“阳平治都功印”;3.明弘治十三年(1499年),赐四十七代天师张原庆牙刻“正一嗣教大真人”图章和翙法祖心印”;4.明嘉靖五年(1526年),赐四十八代天师张彦银“玉清掌法仙卿之印”;及银双纹“阳平治都功印”,牙“宗传”印;明万历五年(1577年),赐五十代天师张国祥“宗传”之印,“龙虎山元坛印”。此外还有很多金玉印记,皆毁于康熙十五年兵灾中。(二)家传法印。1.祖遗玉刻“阳平治都功印”一颗,厚七分,横长各寸半,方纽。治,净室也,阳平,山名。老祖初居此。都功,经录名,汉安元年元元老君降赐云。2.玉刻“阳平治都功印”一颗,厚七分,横长各三寸半,金螭纽,白如冰雪,略无瑕玷,望而有异光,真人世稀宝也,传为楚卞和璧同璞分镌者云。3.丹印两颗,文同制一。厚七分,横长各二寸一分,五金杂成,传为龙虎丹熟,丹头聚结,斗木犴纽。雷文曰四圣,天蓬天佑诩圣佑圣也。以上印玺原件均为江西省博物馆收藏。符箓表疏经录用之。4.银刻双纹“阳平治都功印”一颗,厚七分,横长各寸五分,明嘉靖五年(1526年)所赐,重二十余两,灵芝如意纽。用于符箓表疏经录。5.宋徽宗宣和年间(1120年)赐铁刻神霄玉文之章印一颗,《宗谱》载:“风箓不可识,赖有镌积。凡捕捉法事,旧用正一元坛印,今或以此代之,符箓中亦间用之。”今考证原印模颠倒。“凤箓不可识”,今颠倒过来,印文实系“上清仙都之印”(见下图);6.玉刻五岳真形印一颗,玉紫色甚,古文如云霞,传数百年矣,亦不知何代所镌,厚八分,横长各一寸五分,螭纽高约寸半。符中间加盖 此印。
此外还有镇山印三颗,据《宗谱》载:一玉大“阳平治都功印”,一铁“四圣”印,一铁小“阳平治都功印”。凡嗣爵外出,前印携以自随,留此镇山驱治,符章法事亦用之。
江西省博物馆,共收藏有各种天师法印,十一颗,以上所述法印、赐印大部分都包括在内。
二、天师宝剑:亦分两类。(一)皇帝赐剑:1.宋孝宗赐三十二代天师张守真八宝法剑一具。2.元仁宗赐三十八代天师张与材,杂宝佩剑一具。3.明宣宗赐四十五代天师张懋丞,金佩剑一具。4.明代宗、明英宗、明宪宗分别赐四十六代天师张元吉,杂宝法剑一具、金菖蒲法剑一具、玉镶佩剑一具。5.明神宗赐五十代天师张国祥八宝赤铜剑一具。6.清康熙赐五十四代天师张继宗,乾坤玉剑二具。(二)家传法剑:祖遗法剑二具,即汉安元年正月十五日,祖天师受于元元老君雌雄二剑也。佚一,其一玉靶,靶上两面,皆有箓字两行,十余字,剑长四尺许,两面皆紫金法箓。其一面有法书,内有兔,春、夏、秋、冬,其下为三台北斗号。其一面字不能辨,下作云、雷、电三字,剑两面俱锋如新,无缺蚀。
以上宝剑十把现今下落不明。
三、天师宝物:天师家传宝物除印剑外,尚有玉笏、玉冠、令牌(天皇号令,五雷号令)、天蓬法尺、召雷皂纛旗、拷鬼桃木杖等,都是道场中不可缺少的法器,迄今道场中仍用之,不过不是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