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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的“恢复中华”其“中华”具体指的什么 唐律疏议推荐词

2021-03-20知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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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的“恢复中华”其“中华”具体指的什么 其实孙中山所提出的恢复中华是在辛亥革命的时候提出来的,这是旧三民主义,这里恢复中华指的是,恢复汉人统治的中国,而不是广义上的中国,他的目的是推翻满人统治的江山,建立汉族人的共和国。后来在国共第一次合作的时候,孙中山改了新三民主义,变成了恢复中国,这里就明确的指出中国是各民族统一的中国,而不是单单汉族人的,目的在于团结一切力量反对封建军阀的统治。

怎么写关于一本法律著作的书评 学习中国法律史的必读书—《中国法学史》书评 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中国古代有律学而无法学,如梁治平先生认为:“中国古代虽有过律学的兴盛,却自始便不曾产生何种法学。。

急急急~~。与唐宋律相比较,明清律的结构体例发生了什么变化??求高手回答啊,不要长篇大论的。。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四年(653)制定完成的刑法典,它是对唐前期唐律制定工作的总结,是这一时期标志性的成就。《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五百零二条。它的篇目设置、体例安排基本上仿照《开皇律》,把类似于现代刑法总则的名例律置于律首,有关具体犯罪及其惩罚的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十一篇类似于现代刑法的分则置于其后。结构严谨,篇目、律条设置与排列比较合理。除此之外,《唐律疏议》的一大特色是将律文与疏议(即法律解释)有机结合于一体,创造了一种新的法典编纂方法。在编排体例上,采取律疏同条、疏附于律的方式,在每一条文之后,附有对该条的释注疏文。在篇幅上,疏文约占总字数百分之八十。疏文广引博征,既有儒学之经典,又有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还有典、令、格、式其他法律形式中的相关内容,目的在于:阐明唐律的指导思想,记述唐律条文以及篇目的历史沿革和相互联系,解释唐律条文中的某些字词、句子以及注文的含义,区别某些容易混淆的罪名。《大明律》和《大清律例》都是以中央六部名称统辖的新体系《大明律》共有七篇,三十卷,四百六十条。篇目有:名例一卷,内分五刑、十恶、八议;吏律二卷,分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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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对孝的看法 中国2113古代礼法制度对孝的维护5261和对不孝的惩罚,使人们趋4102向孝。中华法系独特的以礼入法的1653特点,早在夏代就露端倪。“不孝”是夏朝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形成的较固定的罪名。在西周,“礼”是法律的灵魂和精髓,贯穿于立法、司法的活动中;而“亲亲、尊尊”又是礼的原则;孝又是亲亲的精髓。孔子推崇西周的礼法传统,强调孝和礼的相辅相成。此后,孝都一直得到了国家礼法的维护。在北齐,有“重罪十条”,第五条是“恶逆”,第八条就是“不孝”。犯了这“不孝”罪的,就是王公大臣也得不到宽恕。隋朝的开皇律继承了北齐的刑罚,并把“重罪十条”改为“十恶”,作为封建立法中的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而在后世历代法典中,历经一千三百年不改,是谓“十恶不赦”。而其中的“恶逆”、“不孝”、“不睦”的三不赦,只不过是不孝的情节轻重问题。以《唐律疏议》为例,“恶逆”是指殴打及谋杀祖父母、父母等直系尊长;“不孝”是“善事父母曰孝,既有违犯,是名‘不孝’”。条例很简洁,但包含的内容丰富。先贤说了那么多的侍奉父母的标准,提了那么高的要求,都是要遵守的,不然,就会受到惩罚。例如,若父母还在世,就搬出去住,有自己的私产,就是“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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