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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法院扫黑除恶推进乡村治理

2020-07-24新闻6

35℃高温,连空气都是粘连的。在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陈志辉涉黑案“称霸”之地——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大沙塘村,村民心窝里却阵阵清爽。“终于不用小心翼翼生活,不怕说实话被打了!”村民陈叔开心得像个小孩。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信,法台上和黑恶势力较量,承载的是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基层长治久安的需求,也是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需求。

重拳除恶,护乡村社会平安

2018年12月26日,清远中院对周有德等29人涉黑案作出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判处周有德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这是清远中院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审结的首起涉黑案。长达666页的判决书,主审法官胡巧玲念了两个小时。

周有德早期带领多人在广东英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积蓄经济力量,扩大团伙影响力。

2007年开始,逐步形成以周有德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致人死亡、重轻伤不等。

2011年起,周有德通过非法手段取消多个乡镇代宰点,掌控生猪价格,垄断猪肉销售市场经营。

254册卷宗,2053张光盘,胡巧玲逐一查阅、反复研判,详细梳理汇总存在问题和争议焦点,坚持证据裁判原则,确保案件结果经得起检验。

2019年10月10日,广东高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定。

上下同欲者胜。“涉黑恶案件证据多、线索杂,只有审判团队的合力,全庭、全院的支持,才能打下这场硬战。”清远中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专门制定工作机制。至今年6月30日,全市共审结涉黑恶案件99件962人,审结率92.85%,保障乡村平安和谐稳定。

打伞破网,护乡村政治安定

“我认为案件的判决合理合法、公平公正,与群众的期待是一致的。”全国人大代表何桂芳评价说。

6月19日,清远中院对成伟雄等11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首犯成伟雄利用担任杏棠村委主任的身份优势,组织人员实施违法犯罪,犯下13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这一判决对净化清远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维护农村社会安定起到推动作用。

凭借暴力,成伟雄黑社会组织在村里说一不二,威逼、欺骗、伪造村民签名,以低价承包山场并擅自申请变更部分山林为生态公益林,占有补助款,严重损害村民利益。该组织还通过拉拢腐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非法控制山场提供便利。

“黑恶不扫,社会难安;‘伞’‘网’不除,其根难断。” 黑恶势力往往与“保护伞”共生,没有“保护伞”,难以做大成势。清远中院坚持将“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同步推进。

2019年2月15日,清远中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清远佛冈国土局原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邱建恒受贿罪一案,判处被告人邱建恒有期徒刑十一年。这是清远法院审结的18起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中,量刑最重的一宗。

黑财清底,护乡村经济健康

6月29日,广东高院裁定驳回陈志辉、陈献金等35人涉黑案上诉,维持清远中院作出的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等,分别判处陈志辉、陈献金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二十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3372万元、1122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上世纪90年代,陈献金在陈志辉等人支持下,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担任大沙塘村民小组干部;后通过操纵选举等安插组织成员担任村干部,掌控大沙塘村,形成以其二人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非法垄断北江干流清远河段河砂开采与销售,攫取巨额利益超10亿元。

财源就如同黑恶势力的血源,坐大成势的重要原因。如果不彻底铲除,很容易出现打血后生,死灰复燃。陈志辉在大沙塘村违建的别墅,也早已被推土机夷为平地,土地退回村集体。

清远中院严格执行“两高两部”意见,细化完善涉案财产认定标准,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土壤。陈志辉等涉黑案认定构成涉黑财产刑超10亿元,是广东目前涉黑恶案之最,占2019年广东法院涉黑恶财产刑一半以上。

“显性‘浮财’、隐性‘暗财’,一网打尽。”近期,清远中院拟和市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发文关于财产刑移送规定,推动执行力度,确保生效判决的涉黑恶财产限期执行到位。

行百里者半九十。清远中院在广东法院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中,将继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助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勾画一片平安乡村的朗朗晴空。

#恶势力#黑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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