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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监察大队并入综合执法 县级水政监察大队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是怎么划分的?有什么依据吗?

2020-07-24知识25

县级水政监察大队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是怎么划分的?有什么依据吗? 县级水政监察大队是水利局执法机构,属于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职能有: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受理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制止水事违法行为,调查水事违法案件;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征收水利行政事业性规费,并按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管理等。水政监察从其承担职能明显可以看出属于行政执法单位,在省市一级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但在县一级几乎都是普通事业单位,人员大部分是事业编,领导可能是行政编,但是编制有可能在局里,甚至有些地方(基层大部分地方)事业单位领导是公务员,虽然不符合常规,但是很常见。至于自收自支水政监察大队不是很常见,这也不影响这次事业单位改革时被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这个单位自收自支还是与有收费项目有关,想承担行政职能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也很多,比如有些地方运政,城管,房管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这个单位在水资源丰富南方和水资源匮乏西北还是很有权利的,是个不错的单位,放心工作吧。水政监察支队是干什么的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水政监察大队怎么样 好不好的,关键是你个人的编制是什么。1、水政监察大队是行政执法单位,在各地的编制不一,有的全部是 公务员编制(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有的部分是公务员编制、部分是 。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是独立执法的行政机构,还是独立执法的事业单位? 不是,县刑警大队(刑侦大队)是县级公安部门的一个常设机构,承担本地刑事侦查工作。独立执法主体资格单位应该是县公安局。林业。。水政。国土。是合并的吗? 学合理调整配置职能是机构改革成功的关键,基本方向应是:1、原民政部的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职能,归并发展改革委员会。2、由原建设部、国家测绘局、林业局和水利部、交通部的建设工程管理部分,合并组成国土建设部。履行国土建设、整治规划和城市发展建设规划,各类建设工程的生产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的制定与质量监管,生产建设活动的执法监督和安全管理,以及国土绿化、生态建设和林政管理等职能。3、由原国土资源部矿政管理之外的部分、水利部的水政水资源部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海洋局、地震局、气象局,合并组成环境资源部。履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及规划的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与生态环境、地质环境的监测,建设工程和社会生产活动资源利用及环境影响的评价、许可和监督执法等职能。4、由原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原国家计划委员会的相关部分,组成矿业能源部。负责能源规划及石油、煤炭、天然气、核能、地热开发利用的管理,能源相关产业的综合发展和市场监管,以及能源工业与各类矿业生产的安全管理。5、由原交通部、铁道部、民航总局、邮政管理局和信息产业部、广播。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水政监察执法人员哪个要好点啊?如果是考试的话,这两个单位哪个竞争要小点??急。 1、区别: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水政监察执法人员隶属部门不同。前者属于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后者属于水利局工作人员。2、作为有过环保部门工作经验的我认为:如果是同一级别的单位没有什么好与不好的,都是一样。如果有省、市、县的区别,那待遇就不一样了。3、“封招必考”竞争都不是很小。竞争时刻存在。4、你就算是考进任何一个单位,进去后,工作任务都是随着局里的安排而产生不同。不会给女生安排“相对危险的工作任务”。暗访的工作也不存在,所以您尽管放心。事业编改革中,县级市水政监察大队怎么改革呢? 首先,要理清水政监察大队的性质。县级水政监察大队是水利局执法机构,属于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职能有: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受理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制止水事违法行为,调查水事违法案件;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征收水利行政事业性规费,并按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管理等。水政监察从其承担职能明显可以看出属于行政执法单位,但它属于无法律法规授权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随着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等任务日益繁重,这类行政职能依照法律法规应由行政机关的内设处室或直属行政机构承担,但现实中一些地方受人员紧缺、领导决策等影响而单独设置事业单位来承担,如劳动监察大队、城市监察大队、水政监察大队、爱卫办、城市规划建设监察队、殡葬监察执法队、水土保持站等。因此,水政监察大队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被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目前有两种:一种是将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主管。

#水利局#事业单位编制#行政监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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