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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课题 法学可以出国读研究生吗?学的和中国法律一样吗

2021-03-18知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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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玉军《法理学》河北授课了,法学在职研究生的福音,想听的来啊 授课时间:11月21、22日(上午8:30—12:00 下午 2:00—5:30) 授课地点:石家庄市中山西路83号东方大厦7楼多媒体教室 咨询地址:。学校网址:www.rhmanager.com.cn 。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课题 法学可以出国读研究生吗?学的和中国法律一样吗

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法学的综合研究方法:①当代西方综合法学派首倡的一种研究方法,本世纪初开始,西方法学以自然法学;分析—规范法学、社会学法学为代表,形成三派鼎立之势。他们之间进行无休止的论战,各持法律的研究某一侧面,对其意义无限扩大,试图抹杀其他流派存在的意义。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一些法学家纷纷指责上述三大法学派别的偏执和排他性,认为社会的、经济的、心理的、历史的和文化的因素以及价值判断等,都影响到法的制定和实施,法律应是“形式、价值和事实”的特殊结合。因此,用任何单一的绝对因素或原因来解释法律制度、法律现象都是不科学的,必须在法学方法论上进行一场变革,要把对法律的价值分析、形式分析和事实分析结合起来,采取全方位、多层面的研究势态,于是,法学的综合研究方法便应运而生。提倡这种方法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和著作有:美国的哈尔及其《综合法学》,丁·斯通及其《法律制度和法学家推论》,博登海默及其《法理学》,以及前西德的费克纳等。综合研究的方法,目前在西方法学界已产生了相当的影响,因为以学科发展的内在规律看,流派和方法论的相互吸收、兼采博取,乃是学科发展的推动力之一。然而,作为一种方法论,综合研究的方法实质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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