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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和销项税年末要抵消吗

2020-07-17知识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销项税的余额在年末的时候做不做账务处理?怎么做? 共5个回答 1、在年末的时候要把所有进项、销项、进项税转出等税额全部结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里的,其实,只要每月月末都把这些税额全部结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里,年末这些请教:年底应交税费-进项\/销项税抵消会计分录 你的关于“进销相抵”的观念可能有错误。应交增值税不同于一般的往来余额可以相互抵消增值税项下的进项、销项、已交税金、出口退税这几个三级科目就是反应该业务的累计发生额,在期末以累计的余额体现所谓的“进销相抵”,并不是真的要做一张会计凭证把进项销项这几个三级科目的余额相互冲销到0才对,而是通过几个三级科目的期末余额全部合并到贷方后,导致“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余额即为进项销项相互抵消后的金额,例如期末余额在贷方就表示本期有应交增值税,在借方代表有多于可抵扣进项税销项税和进项税本年余额是不是还要一直结转下年度 销项税和进项税本年余额,期末需要结转余额。1.年末编制一帐凭证,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明细科目余额进行结转。2.结转完后,只留尚未抵扣的进项税或者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其他科目期末都没有余额。进项税和销项税每月要结转吗 一般不要月月结转。主要看你们公司是月结还是年结:一、月结:每月已结,年末无需结转二、年结:看12月份增值税是应交还是留底应交:将未交增值税转出后,再将销项税、进项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互转,结果是转平,除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有贷方余额,第二年缴纳留底:将销项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转至进项税,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项税额有借方余额,就是留底金额,为第二年的年初未抵扣数应交税费-进项税和销项税,年末要不要做账务处理啊?要怎么做?比如我公司年末销项税余额为贷方516435.85,进项项年末余额为贷方-523269.73,我要怎么做啊—全部转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未缴税额里面借: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516435.85借: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未缴税额 523269.73-516435.85贷: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523269.73这个分录,年底都要做的。应交税费-进项税和销项税,年末要不要做账务处理啊?要怎么做?比如我公司年末销项税余额为贷方516435.85,进项项年末余额为贷方-523269.73,我要怎么做啊—全部转到应缴进项税和销项税每月要结转吗? 本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月末增值税需要做结转分录吗?如何写分录?留抵税额怎么反应?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二要注意确认条件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月末或年末,进项税及销项税需要结转吗? 要结转,进项税和销项税每月要结转。月末需要把进项税、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一起进行结转,这样才知道需要交多少税。结转分录:1、结转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结转销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3、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差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实际交纳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年末,进项税大于销项税需要做结转分录吗?如果要做怎么做?不用结转,应交税费-增值税余额是负数,正数时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应交增值税平衡 不用结转,会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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