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正常行驶,撞上违章行人,怎么办啊? 人车事故,法规和交警是偏向于人方的(保护弱势一方)。车方疏于观察负主责,人方违章过马路负次责。划分责任的话保险公司也只按比例赔付。如果你全责,保险公司能全赔。车辆:至于车辆,可以一起到交警队去让交警出事故认定书,就可以把车提出来。交警会收你的停车费(保险公司不赔)。虽然驾驶证和行车证还被扣着,但凭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可以继续开车。赔偿金额:一起到仲裁机构(处理事故的交警队大楼内一般都有)要求仲裁,仲裁会给你算出应该赔偿的金额,你把伤者所有的单据(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费详细清单、各种要赔偿的发票,缺一不可)都拿到手后,按照仲裁的金额,拿现金赔给对方。拿着仲裁书和伤者签字的收据(证明你已经赔付过了,事故处理终结了)找交警拿回你自己的驾驶证和行车证。然后拿着上述各种单据,连同仲裁书、交警事故认定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到保险公司去索赔。扩展资料: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
为何老一辈的人说平安之类的保险是骗人的? 怎么说呢,父母总说保险(商业保险,比如平安 太平洋之类的)是骗人的。好奇为什么父母会有这个观念。这…
我在单位上班的时候,脚骨折了。但是单位由于怕影响,所以好像没有报上去。就让我先在家休息。 单位这样做是不对的。你应该申请工伤认定,可以按下面的程序走:一、如果能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劳动合同,没签订劳动合同,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比如,工资条或卡、工作证、工作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工友证明等都可以证明。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30日内不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社保局申报,需提交的材料主要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病历、诊断证明书等,按要求填写由社保局提供的“工伤认定申请表”。二、工伤认定以后,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是评定伤残等级。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是十级。所以你最低可以评为十级。三、十级工伤待遇,你可以看《工伤保险条例》http://www.gongshang120.com/showflfg.asp?cat_id=6&art_id=946第三十条至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主要有:1、医疗待遇:个人不承担医疗费,如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