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会上,受刘志刚检察长委托,市检察院扎桑常务副检察长作了《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对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工作措施作了全面报告。
报告指出,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致力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社会提供“好、优、实”的民事检察产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好当前形势下民事检察工作的职能定位和法律监督属性,抓好民事检察工作。
二是做好职能宣传,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民事检察途径反映诉求,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三是建立完善检察监督配合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促进相关机关依法、依规履职,全力推进法治山南建设。
四是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力度。运用好检察建议,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
五是加强民事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升监督能力水平。充分利用各类学习平台,加强与法院业务交流学习,促进民事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扎桑常务副检察长所作的报告获得一致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有创新、有成效,特别是侦防职能转隶后,该院主动适应形势,依法履行职权,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办案水平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进一步增强,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切实维护了司法公信,对于今后的工作思路充分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