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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首批“侨胞之家”建设示范点授牌 八县(市、区)各占其一

2020-07-24新闻8

国际日报讯(记者 刘斯协 通讯员 何达明) 7月23日,梅州市新时代加强基层侨联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兴宁召开。会议期间,举行了梅州市首批“侨胞之家”建设示范点统一授牌仪式暨星耀村“侨胞之家”建设示范点揭牌仪式,梅江区西阳镇龙岗村等八个村(社区)获评梅州市首批“侨胞之家”建设市级示范点。梅州市侨联主席汤志平表示,这八个示范点的创建,进一步夯实了基层侨联组织为侨服务的阵地平台,其成功创建经验将为梅州市各县(市、区)全面铺开“侨胞之家”建设提供宝贵的借鉴和标本。

梅州市侨联主席汤志平,副主席张映虹、林松,二级调研员何育苗,秘书长蔡宇文,兴宁市副市长罗丽平,中国侨联海外委员、广东省侨联常委、梅州市侨联副主席、加拿大全加客属联谊会主席、加拿大温哥华客属商会执行会长王文康,以及各县(市、区)侨联等有关领导干部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此间授牌的梅州市首批“侨胞之家”建设示范点,梅州市八县(市、区)各占其一,分别是梅江区西阳镇龙岗村、梅县区隆文镇木寨村、兴宁市径南镇星耀村、平远县石正镇石正社区、蕉岭县新铺镇福岭村、大埔县百侯镇侯北村、丰顺县汤西镇新湖村、五华县横陂镇横陂社区。

据悉,会议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侨联、广东省侨联等有关加强侨联基层组织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梅州市基层侨联建设,落实好“党建带侨建”工作,打造为侨服务的“侨胞之家”,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增强侨联业务工作能力,并以此推动为侨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会议还举行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30周年、《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颁布5周年等系列宣传活动。同时,还邀请了巫清梅律师为梅州市侨联系统作《民法典》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专题讲座。

会议要求,要在5年时间内,通过各级侨联的共同努力,基层侨联组织基本实现应建尽建、应覆盖尽覆盖。要在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及留学人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及留学人员人数在30人以上的村居(社区),机关、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各类园区、市场、楼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原则上应设立基层侨联组织。人数不足30人的,可以设立侨联分会、小组、工作站等。

会议强调,“侨胞之家”是直接联系服务广大侨界群众的重要阵地和依托,要以“党建带侨建”为引领,下大力气推进“侨胞之家”建设。在归侨侨眷、海外侨胞、留学人员及其眷属较集中的地方应建立“侨胞之家”的实体化服务阵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实现“有组织、有队伍、有经费、有阵地、有活动”的目标。可利用政府资源、侨联自身资源、侨资企业与侨界热心人士的资源单独设置,也可“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依托党群(社区)服务中心,与其他群团组织整合资源、综合利用、共建共享。要注重“侨胞之家”的内涵建设,在联谊交流、便民服务、侨情收集、文娱活动等方面开展工作,将“侨胞之家”打造成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及留学人员可信赖的温暖之家、团结之家、奋斗之家,成为侨界群众的情感地标和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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