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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永安市林业局: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20-07-24新闻1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安市林业局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涉林治乱工作,林业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林区治安呈现良好的态势。

建立机制,提供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机制。成立了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五个职能组,落实落细各项工作。

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培训会,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讲座,解决扫黑除恶治乱工作怎么做的问题。

健全挂包联络机制。实行局领导涉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挂包基层单位机制,解决扫黑除恶治乱工作谁去做的问题。

健全线索摸排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解决扫黑除恶治乱工作从哪里入手的问题。

建立“三级”会商机制。建立基层单位、林业局摸排打击组、林业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三级会商制度研究解决扫黑除恶治乱线索如何定性的问题。

宣传先行,营造氛围

将宣传工作作为推进专项斗争的重要途径,营造良好的氛围。

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通过张贴、发放宣传单等资料,积极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热情。疫情发生以来,通过农村广播、张贴标语、电视、报刊等形式,发放“致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的一封信”、“致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公开信”等宣传材料,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公告、决定、要求,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措施,发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野生动物。

聚焦目标导向,突出重点精准宣传。针对“非法占用林地、非法毁林种果扩鞭、非法侵占林地和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等四类林业“乱象”,通过进村入户、走访企业、深入山场林农经营一线等多种途径,利用典型案例,点对点、面对面开展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依托多元载体,巩固扩大战果宣传。采取组织业务培训、结合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局志愿者活动等开展宣传,增强舆论宣传的覆盖面,全面提高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累计制作固定宣传牌20个、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335条,发放宣传单11827份,入户宣传1284人/次,在学习强国APP报道1篇、福建日报报道3篇、三明日报报道7篇、福建电视台1条、三明电视台2条、福建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宣传3次、福建林业微信公众号宣传2次,平安三明微信公众号宣传2次,制作扫黑除恶成效短视频在抖音等媒体转发。

依法严惩,综合治理

持续开展线索摸排。加强对养殖场、山场、市场的巡查,主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集贸市场、酒楼饭店等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重点场所进行检查,做到不留边角、死角。组成专门的核查组,对举报人反映的事项,通过深入实地、现场勘查、对涉事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证人、会同有关单位部门进行核查等方式深入开展核查工作。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打击组,开展保护野生动物、 “绿卫2019”森林执法、非法违法采矿和饰面石材建筑石料矿山专项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累计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72起(其中刑事案件6起),毁坏林木案件21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案件13起(其中刑事案件9起)。

强化日常工作监管。实行项目用地“三段”监管机制,并建立森林资源管理“双随机”检查机制,重点加强木材采伐、林地征占用、生态公益林等重点领域的管理,严格执行采伐伐区监管制度。通过森林巡防大队专业化管护、网格化管理和智能化管护,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巡查,加强源头预防。专项行动以来,开展“双随机”2次、抽取检查了48宗项目用地、木材采伐伐区、生态公益林,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来源:永安市林业局

编辑:池笑晗

审核:陈祖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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