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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务局的行政处罚不服 萌企业对县国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什么单位申请复议

2021-03-09知识8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处罚决定不服的如何办理行政复议? 申请人(纳税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向税务机关递交《复议申请书》。如果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其造成损害的,可以同时递交《赔偿申请书》。代理人参加复议活动,必须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递交申请人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书中必须说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复议活动。对全疆地税系统地、州市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可以上门申请,也可以在新疆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WWW//XJDS.GOV.CN或

对税务局的行政处罚不服 萌企业对县国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什么单位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中,对税务所 税务局的处罚不服,行政复议机关是什么? 对税收行政处罚不服,2113只能向做出5261处罚的稽查局、税务所所在的地税局提起复议4102。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1653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扩展资料:《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六条 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七条 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对地方税务局的行政复议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八条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对税务稽查罚款不服的行政复议

甲企业对乙地方税务局对其作出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向丙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关于该案件审理过程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甲企业对乙地方税务局对其作出予以。

#对税务局的行政处罚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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