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开除我,但是要我自己写辞职报告,我不写,就故意不安排工作岗位,叫我去拖地,从早上上班一直到下班不能停,但是又不给工具,我有录音我该怎么办,打劳动局电话都。
为什么公司要辞退我却要我自己写辞职报告呢。? 一、店长这样做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264663736从法律层面上讲没什么不合法,理由如下:随着《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在2001年10月6日被废止,辞退违纪职工针对性的法律依据也相应没有了。辞退违纪职工的权力实际上被下放给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制定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现在所谓的辞退实际已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因此,现在辞退员工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2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
公司解散重组,让我们自己打辞职报告,是不是就不用赔偿我们了。 如果是本人主观意愿想离开公司,那就按正常的离职手续办,公司会把剩下的工资一份不好的解给你。如果本人不甘心,可以有以下权利。首先要看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及甲方是那家公司,如果是集团母公司,那么就算子公司重组或给个人经营,你还是母公司的人,如果是和现在重组的这家企业签的合同那就没办法了,其次要看企业和你们签的合同正规不,第一,合同是不是你本人签的,包括手印是否是本人的,第二签完合同后公司有没有按照规定将合同给个人一份保管。然后就是看公司是否按时给你个人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因为国家明确规定企业必须给个人购买社保,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如果企业没有给你足额缴纳社保,可以要求企业将你未缴纳的社保金一次性补偿给你,最后,一般按照国家规定劳动合同签订三次以上的员工就算是企业的终身员工(即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将成为单位终身员工,员工连续两次与企业签定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续定则与企业签定的合同性质就变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公司是要养你一辈子的。所以我个人建议尽量不辞职的为好。其实这件事情的关键还是在于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到底是集团公司,还是工作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