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医保卡里有钱住院的话是不是一定要等到卡里的钱用完之后再给报销? 不是。住院报销2113和你卡里面的余5261额没有关系的。医保卡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4102账户,卡里1653的余额属于个人账户,住院报销的费用属于统筹账户。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账户的钱。个人账户里面的钱是你自己的,你可以看些小病或买些药品使用。报销不需要等你卡里面的钱用关,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是分开管理的,不相冲突。扩展资料:基本医保卡报销:为方便参保人员,避免参保人员为领取医疗费报销结算单而二次跑腿,本次报销办法调整后,简化了办理流程:一、报销后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医保经办机构直接转账;二、办理人在申请报销、递交材料时,可选择医疗费结算表的领取方式,既可以要求医保(社保)经办机构邮寄,也可自行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领取或自助打印。参保人员(指宁波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医疗统筹人员)符合以下情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可以申请零星报销:1、符合规定转外地就医、异地居住就医、回原籍住院治疗等,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本人垫付资金的医疗费;2、因急诊、社会保障卡(医保证历本)遗失或损坏、信息系统。
看病时用社保卡里的钱后,还能向公司再报销吗?
看病时用社保卡里的钱后,还能向公司再报销吗? 看病时用社保卡里的钱后,不能向公司再报销。《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五条 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支付范围以外的其他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第四十一条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医疗费用以社会保障卡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个人账户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记帐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医疗费用,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按照规定返还。扩展资料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
住院后,如果医保卡里有钱是不是把医保卡里的钱用完后,多花的部分才能按比例报销。 不是,是否报销2113是看你费用是否超过起付5261线,与是否花光卡里钱没关系住院费4102用有起付1653线,起付线内费用不报销,用医保卡里钱或者医保卡里钱用光就自己付现金超过起付线后,开始按比例报销。报销后需要自付部分用医保卡里钱或者现金起付线、报销比例咨询参保地社保局,属于各地规定比如你当地起付线1000,住院花1500,1000以内就刷医保卡里钱或者付现金,超出的500就按比例报销
社保卡里面没什么钱是否住院才能用? 医疗保险里面没钱不可以使用,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1、医保卡的钱是门诊和在定点药店买非处方药用的。2、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最好是住院治疗,交了住院门坎费后(三级医院大概是700元~800元),正常的医疗费用70~?80%大多由医院找医保中心结算。例:腹腔镜摘除胆结石手术总费用为6500元左右,自己合计大约支付1700元(不要求用好的自费药等)。扩展资料:医保报销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参保人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无医保卡的参保人,提供本人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3、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注意:不是每日费用清单);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如果出院小结手写在病历的要复印出院小结和病历封面;6、疾病诊断证明书(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书);7、未成年人同时要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生育或终止妊娠的还需提供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结婚证和准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五保户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交通意外要提供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骨折。
社保卡里面没什么钱是否住院才能用?
医保卡里面钱用完了还可以报销吗? 医保卡里面钱用完了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报销比例由当地社保局规定,医保诊疗费用的报销金额是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431353364直接在出院结算的时候从总金额中扣除的,不是打到卡里的,个人需要支付报销后的自费部分。以郑州市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五条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挪用。第二十九条 超过起付标准、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一)在职职工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5%,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8%;(二)退休人员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7%,一类医疗机构97%,二类医疗机构95%,三类医疗机构93%。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年度累计为15万元。统筹基金自然年度内累计支付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