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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的正式设置 中央第六巡回法庭地此

2021-03-09知识10

巡回法庭是哪级法院设计的 最高人民法院e69da5e6ba90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433656133设立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下属机构,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中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办理跨地区案件。设立背景1997年9月,“依法治国”四个字被写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依法治国成为中国执政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被视为开创了一个新时代。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信息概述最高法设置的巡回法庭即代表最高法,巡回法庭作出的裁判与最高法的裁判在效力上是相同的,都要盖最高法的印章,都是终审判决,不存在上诉的问题。巡回法庭和各高级法院之间仍然是上下级审级关系。最高法设置巡回法庭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目前,我国的四级法院中,只有基层法院设置有派出法庭,并经常组织巡回审判,包括老百姓熟悉的“马背上的法庭”。但依照法律规定,其实每一级法院都可以进行巡回审判。在司法实践中,最高法也存在派员到地方直接。

中央第四巡回法庭 尚未设立。巡回法庭制度尚在试点电阶段,按2014年12月2日中国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2015年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其它巡回法庭会在试点取得一定经验之后,逐步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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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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