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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最高院国有土地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对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新规定 软件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例

2021-03-09知识3

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例

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软件开发合作纠纷的问题。我是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我们公司主要做软件开发服务。我们给甲方开发了一款APP软件,在软件开发期间,出现一些需求沟通。

法院对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件一般是如何处理的 最高人民法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366303062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本解释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议。第十五条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已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订立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批准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第十七条 投资数额超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约定,对增加的投资数额的承担比例,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照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或者当事人的过错无法确定的,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确定;没有约定投资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第十八条 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少于合作开发房。

求一个合同纠纷的案例 案情介绍:1991年4月19日,原、被告(均为香港法人)双方在香港签订了一份协议,由原告向被告投资1000万港元,用于被告在深圳的连城合作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原告不参与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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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最高院国有土地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对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新规定 在房地产合作开发实践中,一方出钱,一方出地,除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外,“联建”与“参建”是地产商或投资商所选择的常见合作开发模式。不论是“联建”或是“参建”的定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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