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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供货,货到后10天付款。甲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经营状况 先履行义务一方可以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

2020-07-23知识11

什么条件下依法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在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先履行一方就可以行使不按抗辩权。。依法享有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吗 经济法判断题 不对。行使不安抗辩权是有前提条件的,两次通知后才能解除合同,而不能直接解除。且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回复了履行能力或提供了相应担保的,享有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就无权解除合同。一、《合同法》总则第69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人在履行不安抗辩权时,应当负有举证和通知两项法定的附随义务:(1)举证义务。当事人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举出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事由,因而绝不允许其任意借口对方可能没有履行能力而随意中止合同的履行;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通知义务。虽然当事人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但法律同时也规定该当e69da5e887aae79fa5e9819331333339656361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是为了让对方知悉一方已中止履行的事实,以免其因此而遭受损害,并让其考虑设法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以消灭不安抗辩权。二、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先履行方符合以上适用条件,即取得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将对双方当事人产生何种影响,这就是不安抗辩权的效力。根据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是否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可将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划分为两个层次。(一)第一次效力先履行方可中止。双务合同中,先给付义务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按相关法律规定,先给付义务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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