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准工时工作制员工工作时间安排的问题 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该安排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工作时间是属于标准工时制还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一般每周不超过40个小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夜班属于标准工时工作制度吗 夜班属于标准工时工作制,但是要满足下列条件:标准工时,是我国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工时制度,在标准工时制下,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并且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标准工时制还有以下几点要求:A.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B.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C.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D.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五条至第七条的规定,此类工时制度有以下特点:A 一般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B 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C 其基础仍然是标准工时制,虽然允许具体的某日(或某周)工作时间可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是仍然要坚持一定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及平均工作时间都不能违反。
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同时 1、因公司的要求参加训练视为正常出勤,事后还别人的顶班应累计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每周40小时的应算加班。2、应该算加班,所以训练的时间要求也必须遵守,违反者单位可按制度处理。3、用人单位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是指平均计算,单独的某一个星期因为工作需要连加2天班造成一周连续工作也是很正常的。补充回答:不算加班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