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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防局王 北京市民防局的内设机构

2020-07-23知识11

北京市民防局的领导分工 刘宝杰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市民防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黄 杨 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和机关党建方面的工作。分管人事处、机关党委;联系市民兵高炮指挥训练中心、北京民防协会。李春亭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工会主席、新闻发言人 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会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李树江 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民防局纪检组组长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分管纪检组、监察处。程拴牢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指挥、应急管理、通信、警报、信息化、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方面的工作。分管指挥处(应急管理处)。郭 援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执法监察方面的工作。分管工程建设处、市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李殿安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计划财务、机关后勤方面的工作。分管计划财务处、第一管理所、第二管理所;联系由市民防局参与投资建设的人防重点工程项目。张金林 总工程师 协助程拴牢副局长负责通信、警报、信息化工作;负责科研、技术等方面的工作。分管通信处、市防空防灾信息中心、市人防通信站。许金宝 副巡视员 协助程拴牢副局长负责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和应急管理。人防 民防的区别 民防是民事防护的简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前苏联、美国、法国、日本和瑞士等国家在防空体制的基础上,普遍建立并实行了民防体制。1996年10月17日,国际民防组织在摩纳哥颁布了《国际民防组织组织法》,我国于1972年加入了该组织。1998年10月,该组织在北京召开第11届国际民防大会,辽宁省民防办主任缪泽江等应邀出席。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民防体制。其主要特点是在政府领导下(或在政府和军事机关双重领导下)对战争灾害(主要指空袭)、自然灾害和人为灾祸实行统一防护。人防和民防的主要区别在于,人防是专为战时开展防空袭斗争准备的,职能比较单一。而民防则不同,它不仅具有战时防空的属性,还有平时抢险救援和防灾救灾的属性。从涵盖的范围来看,人防的涵盖范围只有战时防空,而民防的涵盖范围则比人防要广,即它不仅包括战时防空,还包括平时防灾。因此,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北京市民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防和防灾救灾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编制民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制定本市人防工程建设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会同各有关部门编制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拟订相关的政策和防护原则、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重大人防工程建设的检查验收和备案工作。(三)负责本市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防护空间建设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专项规划,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四)承担本市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的综合管理责任;负责已建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维护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定人防工程维护和安全使用的技术规范、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五)拟订本市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防空演习;依法拟订防空重要经济目标,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工作;负责北京市人防指挥场所(北京市应急指挥备份中心和重大地震指挥所)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群众防空组织,开展相关的训练、培训。(六)制定本市人防工程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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