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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促进了秦朝的统一?其实也是秦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因素

2020-07-23新闻8

每当谈起中国封建王朝或者封建政治制度,我们首先想到的便是秦朝。因为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统治的朝代。然而秦朝存在的时间之短,也是所有人都始料不及的。我想,那位千古一帝也没有想到他建立的王朝,从统一六国到分崩离析只用了15年。

秦朝灭亡的原因有很多,一是秦朝统一之后,仍然四处征战,导致百姓连年遭受战乱之苦。二是始皇大兴土木,修建了很多宫殿,如阿房宫。长城、始皇陵墓、驰道等浩大工程。秦朝并没有完全把楚国、赵国等国的百姓当作自己的国人,反而大量征用民夫,压榨这些被征服的人,使得民怨沸腾,民不聊生。三是没有顺应民意,顺应当时的潮流,仍然沿用法家思想,法家政策。这些是秦朝统一的基础,但是也非常残暴。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民情和文化,强求以严厉的法家政策治理不同地方的人民,这其中总是伴随着冲突。同时,郡县制在统一之后也被迅速推广,去代替原地区的制度。郡县制在秦统一的过程中确实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可是郡县制能完全适应不同地区的民情吗,郡县制在秦朝灭亡的过程起到了什么作用呢?

在商周时期,就非常注重血缘和宗族关系,小到家族族长的担任,大到最高统治者的继任,大都是以血缘为纽带的嫡长子继承制。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血缘为纽带的统治已经不完全适应社会了,这个时候便应运而生了郡县制。郡县制是在秦朝得以发扬光大的,正是郡县制的存在,秦朝才可以在统一六国后统治全国。

郡县制并不是秦朝制定的,而是在秦朝以前就存在着这种制度。郡县制,包含着两种概念,郡和县。县起源于春秋战国里的楚国,在楚国楚武王楚熊吞并了一个周边的小国家权国,并将其改为权县。好好的一个王位突然没有了,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县长,权国的国君当然不会愿意屈服了。所以他就召集人马,起兵反抗。可是楚国比权国强大很多,权国最后还是被镇压了。之后,权县就正式确立 下来了,这就是我国历史上县制的开端。而郡制,则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秦国。根据历史记载,在秦穆公时期曾设立郡,这也是中国历史上关于郡制的相关记录。

郡和县有了开端之后,在那个变法和改革的时代,各诸侯国都纷纷效仿,如进过、赵国和吴国等。此时的郡的等级比县低,两者之间也没有上下级的关系。到了战国时期,各国对郡和县的应用越来越频繁,从而使得郡、县越来越受到重视,郡、县两级制的更高一级的管理体系也建立了起来,郡守一般都用于征兵领军的权力。到了战国末期,各国的郡县都已经成为了一种十分普遍的存在。

秦朝正式确立郡县制

在秦没有统一之前,郡县虽然普遍存在,但是分封制依然也存在。秦统一之后,要统治的国土面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而如何治理这么广阔的国家则成为了始皇心中最大的问题。秦朝的大臣们也讨论过这个问题,到底是采用郡县制还是分封制。当时的丞相主张把一些比较偏远的地区分封给贵族世袭。而还是廷尉的李斯则是认为分封制是导致国家分裂的主要原因,商周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所以应该废除。最后秦始皇采取了李斯的建议,没有采取分封制,而是在全国全面实行郡县制。

秦始皇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全国统一之后达到了四十多郡。此时的郡县制,郡的等级比县高,郡下面的行政单位就是县或者道。县和到则是同一级的单位,分布于不同的地方。在内地的行政单位就是县,而偏远的地方则是道。

郡在当时是中央集权统治下的最高行政单位,这就使得郡的职责变得重要。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郡分掌着行政、军事、检察等要务。郡守是由中央直接任命,是连接着中央和地方的重要纽带。县虽然是郡下面的行政机关,但是也是由中央直接任命,主要负责治理人民、财政、司法和兵役等方面的职责。在县的下面还设有丞和尉。县尉是负责一个县内的治安和军事问题,任务很繁重。因此一个县的县尉不止一个人,有时候好几个。

郡县制是从中央到地方的管理体系,在这个体系之中,各级官员之间的职责十分明确,他们之间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着。这样,就是的所有的权利都集中到秦始皇一人手中,这样高度集权的制度,体现了皇权的唯一和至高无上,郡县制也标志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强化。和分封制比起来,它更具有优势,能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更有利于皇权的维护。

郡县制与焚书坑儒

了解焚书坑儒的基本都知道,这是中国文化历史上的一个巨大的伤痛。这个事件使得我们很多优秀的文化遭到破环,甚至消失不见。焚书坑儒不仅仅代表着思想上的专制,更代表着秦始皇对儒家思想的一种态度,对人民的一种态度。当时,儒家思想仍然是影响最大的一种文化思想。可这和郡县制有什么关系呢?

其实,郡县制和分封制这两个制度之间的争端也是导致焚书坑儒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这是因为在当时主张实行分封制的都是以儒生为主,这些人久读儒家思想,认为周朝之所以能够存在年,就是因为实行分封制。所以他们认为实行分封制是有利于秦朝的统治和发展的,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而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就一直实行法家思想,法家思想在秦人心中更加根深蒂固。而且,在商鞅之前,山东六国士子都不入秦,尤以儒家最甚。孔子,荀子周游列国,可唯独从未去过秦国,是以秦人心中对儒家存在偏见。

而法家代表李斯等人则认为,正是由于实行分封制,到了后期诸侯权力扩大,实力增强,最终导致了周朝的灭亡。而秦朝应该吸取教训,不能重蹈覆辙。最后,秦始皇采取了李斯的建议。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争论其实也是儒家与法家之间的一场辩论。此时还没有焚书坑儒。

后来的一次事件才最终导致了焚书坑儒。公元前213年,在一次宫廷宴会,因为一场争论,焚书被提上了日程。在宴会上,一些朝臣抓住机会吹捧秦始皇,并提出了恢复分封制的主张。而李斯则也在场,他认为儒学不师今而学古,乃害今,应禁。还说要树立皇权的绝对权威,不能遭到破坏,提出了焚烧古书的三条建议。秦始皇本来就对儒家不喜,便采取了李斯的建议。

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争端,是焚书坑儒的导火线。焚书的背后,是秦始皇失去了更多的民意,失去了庞大的儒家支持。

郡县制与秦朝的灭亡

郡县制确实是一个非常先进的制度,时至今日我们的制度中还存在着郡县制的影子。那为什么说郡县制会成为秦朝灭亡的一个原因呢?

这是因为秦朝虽然灭了六国,统一了全国。但也不是把赵人、楚人、韩国人等统统杀光,他们只是归属于秦国,但这不代表这些国家就完全不存在了。当时六国宫廷的后裔并没有完全被杀害,还是有大量逃亡民间隐姓埋名存在着。在秦朝建立后,从各个地方大量的民间起义就可以看出来,与这些逃匿的贵族有关联。如项羽,他就是楚国贵族的后裔。

因此,从当时的国情来看,秦朝还不适合一开始全面推行郡县制。因为郡县制是以中央为主的地方管理制度,实行郡县制就要求地方要对中央绝对服从。可是由于秦朝沿用法家思想,用严厉的法家条例去统治这些被征服地区的人民,导致人民生活苦不堪言。各个地区的民众都想反了秦朝,可都是敢怒不敢言,又怎么会安心听从郡县制的治理。地方治理不好,自然整个国家就会陷入动乱。秦始皇在位时还好,还能压制着。可是始皇逝世后登大位的却是秦二世胡亥。胡亥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去压制各个地区的起义,他没有始皇那么雄才伟略。

如果始皇能把丞相王绾和李斯的建议综合起来,或许就是另一种情况。就连后来的汉朝,在初期都是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等国家逐渐稳定壮大,才慢慢取消分封制。

结语:

郡县制并不是秦朝灭亡的根本原因,但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它有点超前,不能完全适应当时的国情和民情。有时候好好坏并不是绝对的,分封制虽说导致了周朝的灭亡,但是如果在当时能够促进秦国发展强大就是好的,郡县制虽说很好,但不完全适合当时的秦朝,就是坏的。所以不管实行什么制度,一定要分清楚状况,找到适合国情的制度。

#秦朝#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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