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文章是适合在语文课的课前演讲讲的,要有感悟!(不要太长的,大概三分钟左右,我要脱稿的) 罗斯福VS丘吉尔VS希特勒(选人和现在的选股票其实道理都一样![故事]美国新泽西州的一所小学里,一个由26个孩子组成的班级被安排在教学楼里一间很不起眼的教室里。他们都是一些曾经“失足”的孩子,有的吸过毒,有的进过少管所。家长、老师、学校对他们非常失望,甚至想放弃他们。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叫菲拉的女教师接手了这个班。菲拉不像以前的老师那样整顿纪律,而是给大家出了一道选择题:选出一位在后来能够造福于人类的人。有三个候选人,他们分别是:A.笃信巫医,有两个情妇,有多年的吸烟史,而且嗜酒如命。B.曾经两次被赶出办公室,每天要到中午才起床,每晚都要喝大约一公升的白兰地,而且有过吸食鸦片的纪录。C.曾是国家的战斗英雄,一直保持素食的习惯,不吸烟,偶尔喝一点啤酒,年轻时从未做过违法的事。大家都选择了C。菲拉公布答案:A是富兰克林?罗斯福,担任过四届美国总统;B是温斯顿?丘吉尔,英国历史上最著名的首相;C是阿道夫?希特勒,法西斯恶魔。巧问妙答法国作家雨果在写完名著《悲惨世界》后,将书稿交给了一个出版商。稿子寄出很多时间没有回音,于是他在信纸上画了一个很大的?寄给了出版商。过了几天,出版商回信了,雨果拆开一看。
语文课前三分钟能有什么主题??? 谈谈学校的八卦新闻, 灬Smǐle渢铃…3级 每节课前找1位学生到讲台去读一段或一篇精美文章,全班同学轮流来.这样做有三点好处:第一,可以锻炼学生的阅读速度和阅读能力:第二,。
语文课要演讲,需要一篇文章,内容健康向上,要有实质、具体、新颖的内容,事例不能太老套。好的加分 我们今天课堂三分钟的主题是“我认为”,下面,就是我所认为的:步入高一以来,不知不觉的已经进入了下半个学期,恍惚间,在高中的岁月里,在人生最艰辛、最重要的历程上,我们已走过了半载。务实的学风使我们奋进,绚烂的青春令我们昂扬。去年的今日,大家并不相识,却因为同样的信念,同样的执著,相会在此地、在今朝。而现在我想问一句,高中生活你真正的适应了么?走进高中,我曾听到过多少同学拿着现在与我们走过的当初做比较,抱怨、叹息,不思进取;亦曾见到多少人笼罩在了中考成功的光环下,骄纵、荒颓,不可一世。这些看来,我认为在正常不过了,因为我们是中学生大都尚未成年,又处世不深,难免被一时的成功冲昏头脑;然而,这一切又太过反常,我们已经是高中生了,接受了高等教育,却还始终放不下暂时的成功、阶段性的胜利,你认为,这些都还正常么?“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我做不到,但我可以努力去是自己平和下来,以中庸之态去行“胜不骄败不馁”之古道,我认为还是可以做到的。不早说~常言道“连纵合横”“远者交之,近者拘功”关于我国古代用军之法、帷幄之道,想必在座的每一位同学都十分熟稔。而时至今日,在国际环境看似平静和谐,实却动荡不安。
急需初一语文课前精彩五分钟演讲稿,8分钟内急需,最少要能念4分钟 讲个故事就行了嘛,含有哲理的散文也可以呀 天的高度清晨,如旧,小麻雀扑打了几下翅膀飞向天空,不知飞了多久.它看到离太阳越来越近了,努力的震了几下翅膀,倦意如同潮水般袭来,它知道今天只能到此为止了,降落,站在树梢叽叽喳喳的呵同伴们讲述着,说自己接近了太阳.和以往一样,没有人理会,更多的是嘲笑和讽刺.它释然,因为那是它的梦想,飞到天空的最高处.细雨光临大地的时候,它的翅膀被打湿了,沉重,疲惫.它告诉自己一定要比昨天飞的高.雨:小鸟,你在做什么呢?麻雀:我要飞的比鹰高.雨,一直淅淅沥沥的下,漠视着它荒诞的目标.当它再也承受不了这个重担的时候,慢慢的降落,归巢.暗暗告诉自己:明天一定要飞的更高.日复一日,每天空中都会出现这个不起眼的黑点,只是没有人会读懂它.终于,当它看到盘旋在空中的鹰时,它知道自己突破了,做到了,桀骜的鹰无视着这个弱小的身躯,在最后的一霎那,它冲着老鹰轻轻的微笑,旋即,身体便不受控制的旋转落地.它不曾放弃,不曾停止追寻,不曾后悔.梦想,仅仅是比昨天高出一点.我们缺少的是什么?不就是:持之以恒的耐心,不怕艰苦的决心,日进一毫的上进心.仅仅是这样,注定了每个人的一生.可曾想,在麻雀遭受讥讽与打击的时候,它淡然、坚持、不灰心.榜样-。
作文:题目(原来语文课可以这样上) 内容:上语文课时候的感受,400字,求大神!重赏 他是一位普普通通的高中语文教师,然而,却富于传奇色彩—他,作为首席语文教师受聘于苍南某校,待遇不菲,并且,是礼贤下士的副校长李用金先生亲自用董事长的车子把他从郴州“接”来的。他,1995年参加郴州市一中面向全国的教师招聘考试,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录取,随即由耒阳一中调往郴州市一中,任教高中奥赛班的语文,成为该校奥赛班历史上最年轻,同时也是最受欢迎的语文教师。他,连续教高三语文十二年,被人戏称为“高三专业户”。他的学生都感叹:听了廖老师的课,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语文;语文,本来是多么有趣,多么奇妙,多么博大啊!他,27岁时评上中一,34岁时评上中高。他,一生手不释卷,以读书为乐,即使是床头也堆满了各种书籍;他下笔成文,发表文章数百篇,出版著作(与人合著)数种;他吟诗作对,才思敏捷;他的书法、中国画也颇有造诣。他有惊人的记忆力,《红楼梦》、《古文观止》中的大段原文往往脱口而出。他从郴州一中辞职,到长沙、温州的贵族学校打工十年,每三年挣下一套住房。作为他的同事,我对他充满了好奇,我为他的教学魅力所吸引。我在努力地走近他,步入他精彩的教学天地。都说语文是之母,语文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可是。
大学语文课前分享,我该分享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