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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陈诉申辩权 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的陈述、申辩应当如何处理?

2021-03-07知识3

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的陈述、申辩应当如何处理?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在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中,现场申辩能否进行处罚?

建设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告知书(市规)法字[XX009]第(117)号xxx经查规划局应当告知我什么? 建设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告知书(市规)法字[2009]第(117)号xxx经查,你(单位)于2009年3月17日在,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管理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

行政处罚法 陈述申辩的期限是多少天 1、《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但对于陈zd述、申辩权利的期限,《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2、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应当场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因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内据,可以当场作出。为确保执法效率,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应当场听取相对人陈述、申辩,不必再规定期限。3、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应当规定陈述、申辩期限。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对程序要求更为严格,案情也更为复杂。基于对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容,应该为相对人预留一定的陈述、申辩时间。在执法实践中,多数处罚机关将陈述、申辩权期限规定为一至三天,少数部门规定为三天以上,笔者认为处罚机关参照听证权的期限给相对人预留三天的陈述、申辩期限比较适当。

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的陈述、申辩应当如何处理? 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

税务行政处罚陈诉申辩权 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的陈述、申辩应当如何处理?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的陈述和申辩期限的法律依据是? 共4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并未规定统一的陈述和申辩时限,一般行政过程中,应考虑相对人的实际情况,实践中一般行政机关会给当事人1-3天的期限。。

行政处罚陈述申辩,组织听证,是否减轻罚款 案情: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分局在检查中发现,某公司生产的39台电脑刺绣机中,有9台刺绣机使用的标注公司名称的标牌与现在的公司名称不符。经立案调查,当事人伪造厂名的违法事实成立,执法人员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及有关规定,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其罚款22.3万元。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提出了听证申请,×分局法制机构依法组织了听证。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及审阅案卷材料后,该局法制机构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当事人虽然使用的标牌名称与公司名称不符,但使用的发票及售后服务都是真实的,之所以错误使用标牌,是因为设备安装工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装上去的,其违法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对当事人作出22.3万元的处罚额度偏高。该局法制机构据此作出了依法适当减轻对当事人处罚的决定,后经×分局案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再次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处以罚款5万元。分析:组织听证之后处罚拟减轻,是否应当再次履行告知程序,显然是本案的焦点所在。一种意见认为,不需要再次履行告知程序,应当直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理由是:1.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客观存在,。

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中关于陈述申辩时限是要怎样限定的? 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事实上操作中,完全能够两书合用为一书;只要是处罚告知了即要进行处罚了,有处罚决定了不用先行告知。被处罚人能够凭任何一书(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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