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鲁中网7月22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张跃峰)代步车因停放方便,不用烧油、省钱等原因吸引了许多人购买驾驶,但是,部分代步车因没有牌照等原因,在道路上逆向行驶、闯红灯、随意停放,事故频发。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
代步车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二轮、三轮、四轮车。通过开展代步车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依法查扣一批非法上路的代步车,依法查处一批酒驾、醉驾、闯禁区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城市形象。
此次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重点道路为国道克黄线(G233),省道寿高线(S316)、田高线(S309)、高淄线(S235),城区主干道及校园周边路段。重点车辆为未列入工信部公告的代步车及无牌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为违法载人、不各行其道、闯红灯、逆行、酒驾、醉驾、毒驾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高青交警大队将对辖区内非法销售低速电动车(含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经销商及销售网点进行排查,对销售未经国家生产许可生产的低速电动车和国家明令淘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低速电动车的下发交通隐患通知书,并抄告市场监管局。
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对非法上路的代步车进行依法查扣,对妨碍执行公务的,一律严格依法及时处置;对存在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进行严查严处。对于查处的代步车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一律由大队进行统一处罚。
记者了解到,7月22日,高青交警大队已对多家经销商及销售网点进行排查,下发交通隐患通知书8份,依法查扣违法上路行驶的非法代步车7辆。在接下来的行动中,高青大队将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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