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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权证品种上适用于待交收制度和货银对付机制吗? 货银对付的交收制度

2020-07-23知识11

货银对付 券款对付 货银对付(Delivery versus Payment,DVP)俗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指进行证券交易的结算时证券交收和资金交收同时完成,且不可撤销。在多边净额结算制度下,结算机构承担共同对手方担保交收的责任,必须按照\"货银对付\"的原则组织结算活动。这是维护结算系统安全、保证市场正常运行的客观要求。补充:“券款对付”,是指债券交易达成后,在双方指定的结算日,债券和资金同步进行相对交收并互为交割条件的一种结算方式。此前,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结算方式包括见券付款、见款付券、纯券过户等,均不能实现资金和债券的同步交割,使交易双方处于不平等地位,且容易造成汇划速度慢、资金清算不及时等问题。而“券款兑付”方式大大改进了这一缺陷,使资金交易效率得以显著提高。现券买卖、买断式及质押式回购等债券交易的结算都可采用“DVP”结算方式。在海外市场,高效率、低风险的“DVP”结算方式早已成为防范结算风险和避免结算纠纷的国际通行做法。取得DVP结算资格的机构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债券系统直接结算成员;二是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或已与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建立了资金清算代理关系;三是与中央结算公司签订《债券交易“券款对付”结算协议》。追问:我觉得意思都差不。货银对付制度该如何理解? 货银对付俗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指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组织管理下,结算参与人进行的证券交收和资金交收同时完成,且不可撤销。按照货银对付的原则组织交收是有效。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由于引入了货银对付交收机制,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因此就不再会发生信用风险。 正确答案:B解析内容信用风险可进一步细分为“本金风险”和“价差风险”。在发生资金交收违约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一般采取暂不向违约方交付证券的本金风险防范措施(即实行。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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