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十一条”背后,你不知道的还有这些……
“二十一条”不是个条约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欧洲列强在欧洲大陆上厮杀争斗,根本无暇东顾。此时,日本加快扩大对华的侵略。1915年1月18日,日本向中国的北京政府提出“二十一条”要求,分列五号,要中国全盘接受。
民众抗议“二十一条”的游行
袁世凯政府没有接受。2月2日,中日双方开始就此举行谈判。此后在差不多整整三个月的时间里,会议20多次,彼此多次提出修正案,总无法达成协议。
中日“二十一条”交涉档案
但5月7日,日方提出最后通牒,要求中国政府将其中部份条件照4月26日提出的修正案所记载的内容,不加更改,必须迅速答应,限9日午后6时前答覆。5月9日袁政府屈辱接受日方最后通牒。
1915年1月18日向袁世凯递交“二十一条” 的日本公使:日置益
因此,可以说“二十一条”是日本侵略中国野心的直接反应,但袁政府并未直接答应签字,最后答应的《民四条约》,其内容比“二十一条”要求有所减缓,但也是丧权辱国的。
二十一条是谁泄露给美国的?
顾维钧此时任北京政府外交部参事,负责与美英驻华使馆的交往,同时兼任袁世凯的英文秘书。从职位看,顾维钧并不是一个重要角色,但实际上他已经是对美外交核心圈内的人物。日本提出二十一条后,面对突如其来的外交危机,顾维钧认为中国“急需从国际上获得外交方面的支援”,而根据世界的形势,唯一能给中国以外交和道义上的支援的是美国”,因此,中国“有必要让华府了解二十一条的内容,也应该告知伦敦。”而顾维钧的这一看法与袁世凯不泄露二十一条的主张并不一致。
其实,袁世凯在收到二十一条后的当夜即召开会议,与国务卿徐世昌、税务督办梁士治、陆军总长段祺瑞和外交总长孙宝琦等商讨对策,决定首先探求日本对华要求的最低限度,然后再定交涉步骤,并决定不应向外界泄露此事。原因在于一是恐国内其他政治势力起而反对在内政上引起困难,二是恐列强联手使中国在外交上更为被动。袁曾作出批示:“援引均沾,须留意。”
时任北京政府外交部参事的顾维钧
尽管袁世凯不愿向外界泄露二十一条,但有关二十一条的讯息在北京的外国人中间还是很快地传开了。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是北京最早获悉这一讯息的外国人之一。1月22日,他得悉日本驻华公使向北京政策提出要求的事情。1月24日,芮恩施获悉日本的要求共有二十一条。可以说,顾维钧充当了北京政府与美国使馆间的“联络官”。
在向茵恩施通报的同时,顾维钧还将有关二十一条的讯息透露给美国记者,以达到借美国舆论对日本施加压力的目的。1月25日,《芝加哥新闻》报导:“日本的要求使局势紧张,若中国接受则成日本附庸”。1月27日,《纽约时报》刊登了同样内容的文章困。随即,京津沪各地报纸争相译登有关讯息。
顾维钧所主张连美抗日的方针,形式上是中国传统的以夷制夷策略,希望美国能够干预中日交涉。但5月15日,美国国务卿布赖恩授权芮恩施向北京政府表示,因中日条约造成的外人在华地位的变动,美国根据最惠国待遇将一体均沾。这与顾维钧对美国的期望颇有差距。
参考文献:
1.张振鵾:《“二十一条”不是条约——<评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选编与介绍>》,《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3期。
2.张振鵾:《再说“二十一条”不是条约——答郑振民先生》,《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1期。
3.金光耀:《顾维钧与中美关于“二十一条”的外交活动》,《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