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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陆良法院开启纠纷化解新模式

2020-07-23新闻4

近日,陆良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一批涉及邮政储蓄银行的金融借款纠纷系列案,立案庭工作人员掌握基本案情后,考虑到该系列纠纷涉及扶贫贷款,借款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及时向邮政储蓄银行前来立案的工作人员阐明诉前调解的优势,在征求其意见后,将案件委派至陆良法院律师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

特邀调解律师收到委派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欠款方,通过询问和沟通,调解律师逐渐了解了事情经过,他利用电话谈话、当面沟通、视频调解等多种方式积极协调,不断深入进行释法明理,双方最终对还款数额及还款时间达成一致协议。

自7月3日成立律师调解室以来,陆良法院着力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积极拓宽解纷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指导“云解纷”平台技术操作的同时,还安排速裁团队2名员额法官负责指导律师调解室进行调解及司法确认,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先行调解或其他非诉方式解决纠纷。7月14日至17日,陆良法院律师调解室诉前调解10件,其中调解成功9件,申请司法确认9件,当事人主动履行1件。

“通过诉前调解,一方面能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另一方面也能避免打官司周期长给双方加深积怨,我们辛苦一点也值得。”特邀调解律师解释道。

立案庭庭长王建良介绍:“法院采用司法确认程序化解诉前纠纷,是将调解程序前置,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的作用,使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调解成功后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法院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明确双方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调解协议及裁定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方面可以避免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增加当事人诉累;另一方面,因诉前解决纠纷不收取案件受理费,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高效便捷地化解纠纷”。

陆良法院坚持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思路,优化司法资源,深入开展调解工作,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充分利用诉前调解的优势,把大量纠纷有效化解在诉讼前,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累,有效维护陆良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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