啼蛇是指什么?
乌思藏的政治措施 元朝统一中国后,根据藏族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施政措施:首次设置中央机构总制院(1288年改称宣政院),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及西藏等地的军政事务。宣政院使(主管官员)一般由丞相兼任,副使由帝师举荐的僧人担任。在西藏清查民户、设置驿站、征收赋税、驻扎军队、任命官员,并将元朝刑法、历法在西藏颁行。任用藏族僧俗担当从中央到地方高级官吏。乌思藏、朵甘等地行政机构之设裁及官员的任免、升降、赏罚,皆听命于中央。划分西藏地方行政区域。元朝中央在藏族地区设了三个不相统属的宣慰使司,均直属宣政院管理,这就是藏文史书中所说的“三区喀”。就今西藏自治区的地域而言,当时分归其中两个宣慰使司管辖—今拉萨、山南、日喀则、阿里等地归乌斯藏宣慰司管辖;今昌都一带及那曲地区东部归朵甘宣慰司管辖。元朝在乌思藏等地清查户口,确立差役,征收赋税,建立驿站,派驻军队,镇守边疆。乌思藏宣慰司设在萨斯迦(今西藏萨迦),下设13个万户府和若干个千户所,并征收赋税。元代的这一划置,成为此后西藏行政区划沿革的基础。明朝先于卫、藏地区设置“乌思藏卫”。洪武七年(1374年),升“乌思藏卫”为“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后接而升“行。
有人说明朝在乌斯藏没有流官没有驻军乌斯藏就不是明朝的这是真的么? 西藏地区,明清时代差不多2113。(其实明朝前期对于西藏的统5261治权4102比清代还要大,包括不丹,克什米1653尔等地区)参阅文献《明朝对西藏的治理》大明洪武三年(1370年)故元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降明,明太祖派人深入乌思藏地区招抚政教首领,1372年萨迦派的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等归降大明王朝,并带领六十多人赴应天府朝见了明太祖。哺加巴藏卜被明太祖册封为“炽盛佛宝国师”,他还先后两次向大明王朝举荐故元的藏族旧官一百多人,他们都受到明廷的封赏。大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朝在西藏设置了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的管理机构。1374年7月,明朝设西安行都指挥使司于河州,升河州卫指挥使韦正为都指挥使,总辖河州、朵甘、乌思藏三卫。后来又升朵甘、乌思藏二卫为行都指挥使司。当年12月炽盛佛宝国师喃加巴藏卜及朵甘行都指挥同知锁南兀即儿等遣使来朝,又奏举土官赏竺监藏等五十六人。明太祖遂设朵甘宣慰司一、招讨司六、万户府四、千户所十七,以赏竺监藏等分别为指挥同知、宣慰司使、招讨司官、万户、千户等,并派员外郎许允德携诏书及诰、印前往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