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对( )产品,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对(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被淘宝买家举报 三无产品 工商局是怎么处理的
个体工商户(有商标)委托化妆品工厂oem贴牌,包装上该怎么标注? 请问个体工商户委托化妆品厂家进行oem贴牌生产,然后贴自己的商标,包装上应该怎么标注?我观察了很多化…
茅台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有什么区别 1、作用不同:生产日期:生产日期是指商品在生产线上完成所有工序,经过检验并包装成为可在市场上销售的成品时的日期和时间。现在大多数企业都逐渐把产品的生产日期和生产。
关于日用品外包装上保质期、生产日期标识的国家规定 日用品外包装上必须打印保2113质期、生产日期标识。《中华人5261民共和国4102产品质量法》作出如下规定:1653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第二十八条 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日用品外包装上保质期、生产日期标识的位置一般在日用品封口处。为了方便打印,日用品的生产日期一般打在封口处。一般的袋装包材。
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 )。 A. 保质期 B. 保鲜期 C. 保存期 D. 失效日 期限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使用易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产品无警示标识或中文警示说明。失效期是指可以使用到药品标识物上所标明月份的前1个月的最后1天为止。如失效期为1999年12月,则仅可用到1999年11月31日。有效期是指可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的期限,可以使用到药品标识物上所标明月份的最后1天。如有效期为1999年12月,可以用到1999年12月31日。我国颁布的《药品管理法》规定:超过失效期或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药处理,不得使用。扩展资料:三无产品主要危害:1、三无食品三无食品可能是过期食品、含有色素和防腐剂的食品,甚至是地下工厂生产的食品。食用了这一类食品,吃过后轻则腹痛,重则呕吐、腹泻、以至食物中毒。2、三无玩具玩具伤害是造成儿童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比如一些仿真枪、仿真箭等设计不规范,容易伤人;比如有些电动玩具零部件容易拆卸脱落,造成儿童误食;又如“黑心娃娃”内的填充物,可造成儿童皮肤瘙痒、腹泻、哮喘、肺炎等症状。娃娃上脱落的饰物被儿童咽食后,能够造成窒息死亡,中国2006年有数百个儿童因此意外死亡。3、三无日用品三无餐盒:生产厂家为降低产品成本,在生产中大量使用碳酸钙、滑石粉。
一、包装质量属于产品质量吗产品包装质量是属于产品质量的一部分,例如对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的产品,包装质量必须符合有关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经营没有生产日期的食品销售怎样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
三无产品罚则都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三无产品的罚则如下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
如何界定三无产品和散装产品? 散装产品不等2113于三无产品。界定二5261者的关键在于是否标明生产日期、4102质量1653合格证以及生产厂家等信息。如果散装产品的贮存位置标明了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则不属于三无产品。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根据上述规定,不论散装的茶叶是否包装,都必须标明生产厂家。如果只是简单包装,仍然属于散装食品。如果是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质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则属于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方式则不限,可以袋装、罐装等。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